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哦,她自己的衣服在死人堆里染了尸气,那股难闻的臭味怎么洗都洗不掉。
要不是衣服里面缝着金豆子,她早丢了。
至于野小子的里衣,虽然心里上不接受,但闻着没有奇怪的气味,她就忍着穿了。
她现在一身都穿着野小子的行头,鞋子都不是大得特别多,一时没去想倒也没觉得有多在不适。
她如今也不知自己是怎样的心理,不可能回去弑父弑母,也没有其它去处。
如今外面闹着饥荒,她这样在人群里就和一只不用剥皮的活羊一般谁都能咬她一口。可留在这里,从此给这个陌生的野小子当媳妇,她心底也是抵触的。
乱世的女孩如浮萍,为自己的处境多想一份都揪心难受。
可就此认命?她心里又存有一丝倔强不愿意低头。
阮文耀哪里知道自家小媳妇儿心里苦难的弯弯绕绕,他眼里只有吃饭干活。
劈完柴他有点饿了,想着中午吃什么,他弯腰在厨屋边的大篓子里翻了翻,里面有他上次上山采的菌子,不过放得久了不太新鲜了。
他嫌弃地直接扒拉出来丢墙角,准备扔掉,看到篓子底下剩下些野栗子,他捧起一把进厨房里准备做野鸡烧栗子。
女孩远远看了一眼墙角丢弃的野菌子,杵着拐杖慢慢地走了过来。
院边晒药材的架子还没收,里面只剩下一点儿药材。
女孩收捡了一下挪出些地方,把丢弃的菌子摆到药架子上晾晒。
阮文耀忙完擦着手从厨房出来,就看到架子上晒满了菌子。
小媳妇儿低头忙碌着,额头都出了一层薄汗。
“你晒它干什么,想吃我就去山上采,咱们山里吃的多了,不用省着这些。”
女孩手里的动作停了一下,她这些天也瞧出来一些,这父子俩并不是多么穷苦的模样,守着一座大山在屋后吃的还算富足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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